关于学期末教学成果标准化归档的通知
各系部、中心:
临近期末,请承担本学期教学任务的任课老师在课程结束后依据《三峡大学土木与建筑学院课程考核材料标准化归档管理规定》要求将课程考核成果提交教学办归档。其中,达成情况评价相关文档依据《三峡大学土木与建筑学院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细则》(土建院字[2021]17号)执行。
土木与建筑学院教学办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