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大学土木与建筑学院关于开展2021届学生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的通知
各系部、中心:
根据《三峡大学土木与建筑学院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办法》(土建院字[2017]39号)要求,学院决定开展各专业2021届学生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学院专业教学指导小组负责具体评价工作,于2021年9月18日前完成后,形成毕业要求达成分析与评价报告,上交学院教学办,特此通知。
土木与建筑学院教学办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