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对象
土木与建筑学院各院级学生组织生学生干部。
二、评选要求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在思想道德方面有突出表现;
2、在学生干部岗位上对学院做出突出贡献,起到积极带头作用;
3、热心于社会工作,积极为同学服务,关心集体;
4、有各类违纪情况的不得参选。
三、评选程序
评选分人选推报、候选人确定、候选人公示三个步骤进行。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第一阶段:人选推报
学生干部自主申报。由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干部填写“华祥”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并提供支撑材料,向所属年级辅导员申报。
第二阶段:候选人确定
辅导员对推报材料进行审核,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真正把品德高尚、贡献突出、最能体现先进性的优秀学生干部。推报给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再根据人选的事迹情况确定10名候选人。
第三阶段:候选人公示
通过新闻媒体、网站等宣传方式将候选人及其事迹向全院公布,在7天内,广泛征求全校师生的意见。对于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将取消其候选人资格。
四、评选时间
评选每年一次,一般放在每年4月中旬——5月下旬进行。
五、表彰
“华祥”优秀学生干部的表彰每年在五四前后进行。每名获奖者奖励500元现金并予以表彰。
六、未尽事宜由学院学工办负责解释。
土木与建筑学院学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