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2024年博士生申请延长奖学金资助期限有关工作的通知》(留金来管【2024】13号)文件精神,请各相关学院组织开展2024年来华留学生中国政府奖学金博士生申请延长奖学金资助期限工作,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工作要求
1.延长博士生奖学金资助期限是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毕业的博士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的有效助力,也是培育高层次国际人才的有利举措。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博士生延期申请的组织与实施工作。
2.相关学院应结合学生学习态度、学习能力及其实际学业完成进度,严格审核学生的申请条件,认真填写审核意见。
二、申请条件
申请延期的博士生应满足以下条件:
1.学习态度认真、表现良好;
2.未被派遣国列入2024/2025年度奖学金计划;
3.已通过奖学金年度评审、完成学校规定的开题报告并通过中期考核(未设置中期考核的,应达到各专业规定的培养要求);
4.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仅可申请延期一次,可延长半年或一年,对已办理过延期的,不再受理申请。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工作通过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基本流程为“导师联系人信息导入→学生申请→导师填写审核意见→学校填写审核意见并报送”,具体流程详见附件。
2.各学院于5月29日前在系统完成审核工作。
联系人: 李方春
电话:6392008
附件:留金来管[2024]13号《关于2024年博士生申请延长奖学金资助期限有关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