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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2026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重要工作提示

    发布人: 时间:2026-03-17 点击量 :

    一、学位论文抽检工作。根据国家最新政策,我校研究生在毕业答辩后,在研究生系统填报学位授位信息时,需要强制上传一篇学位论文终稿。这份终稿将通过系统提交到教育部学位论文库,并直接应用于国、省、校各级学位论文抽检工作,抽检时间一般为秋季学期。请各位导师务必重视学位论文抽检工作。

    二、预答辩:

    硕士预答辩应设立评议小组:一般由3位同行专家组成(校内、校外不限),设组长1人,除行业专家外,预答辩专家应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答辩人导师需为评议小组成员,但不得担任组长。预答辩另设秘书1名(负责将评议小组意见填入《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登记表》等具体工作)。

    博士预答辩评议小组:预答辩应设立评议小组,原则上由正高级同行专家3至5人组成,设组长1人,除行业专家外,预答辩专家应为博士研究生导师。申请人导师可作为评议小组成员,但不得担任组长。预答辩另设秘书1名(负责将评议小组意见填入《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登记表》等具体工作)。

    1、申请答辩的全日制研究生必须进行预答辩,凡没有进行预答辩或预答辩未能通过的不能进行论文评阅。

    2、没有通过预答辩的研究生,须根据预答辩委员会的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重大修改,至少6个月后方可重新提出预答辩申请。

    3、须于3月31日前完成预答辩并将预答辩结果提交至“研究生教育管理平台(新)”。


    三、论文盲审:

    1、研究生须于4月13号前将修改后的学位论文提交至“研究生教育管理平台(新)”,用于学位论文评阅。硕士学位论文继续采用“双外审”的盲评机制。博士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院统筹送审。另外,研究生院会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学位论文进行送审,被抽取的学生论文必须以研究生院规定的时间节点之前提交系统。

    2、4月15日-16日学院集中将学位论文送审。

    3、5月6日之前收齐论文外审意见。

    4、5月11日之前学生按照评阅专家的意见修改论文,并准备印制论文用于论文答辩。同时,导师需要对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格式审查。

    5、5月18日结束全校本批次论文送审工作,如5月18日仍未收到评阅反馈结果(含增评),申请人不能参加本次论文答辩。


    四、论文答辩:

    1、硕士研究生答辩委员会组成要求:

    答辩委员会原则上由与申请人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5人组成,答辩委员会主席原则上由正高级职称的专家担任。答辩委员会中至少3名为具备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师;至少有1名校外专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答辩委员会还需至少1名相关行业、产业或者企业专家。

    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名,应由本学科具有硕士学位或者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

    答辩委员会至少包含一名学院学术分委员会或者学院学位分委员会专家。


    2、博士研究生答辩委员会组成要求:

    答辩委员会原则上由 5 至 7 位与申请人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正高级职称同行专家组成,校内专家需具备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答辩委员会至少有 2 名校外专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答辩委员会还需至少1名相关行业、产业或者企业专家。

    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名,应由本学科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担任。


    3、研究生本人导师不得进入答辩委员会,可列席答辩会。

    4、学位论文答辩必须于5月29日前全部完成。

    5、6月1日前完成答辩后修改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五、学位论文复制比及字数要求

    1、检测内容:学位论文PDF格式全文。

    2、总文字复制比<20%(不含自引部分)的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博士学位论文、非全日制硕士学位论文),方可正常申请学位。

    3、博士学位论文的中文摘要一般约1000字;硕士学位论文的中文摘要一般约500~800字。

    4、博士学位论文正文一般不少于5万字,硕士学位论文正文一般为3至5万字。


    六、学位论文格式

    研究生院对学位论文格式及规范进行了重新修订,以最新的版本为准(见附件)。请各位导师对学位论文进行格式规范把关。



    土木与建筑学院学科建设及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2026.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