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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6年度三峡大学第四届(第一批) 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人: 时间:2026-03-09 点击量 :

    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促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并做好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的培育遴选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度三峡大学第四届(第一批)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的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应反映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的重大突破和重要成果,在人才培养的研究、改革、实践中发挥示范引领和激励作用。

    2.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内容主要包括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推进科教融汇、深化产教融合、加强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加强课程建设、提升导师队伍水平、强化培养过程管理、深化评价机制改革等方面。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成果的完成人须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坚持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风范。

    2.申报成果应紧密围绕研究生教育组织,避免本科化、科研化。教学成果应合理聚焦,精心凝练,避免宽泛空洞。

    3.成果完成人为三峡大学教师或教学管理工作者的,一般要有连续三年以上从事研究生教学或教学管理及研究工作的经历。

    4.申报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5.申报成果须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的检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少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教学成果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推荐教学成果奖的时间。

    6.申请教学成果奖,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10人。我校与校外单位合作的项目,成果要以三峡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主要牵头单位应为校内单位,且主要合作单位不超过3个。

    7.校级教学成果奖采用持续遴选形式,2026年度获评二等奖和三等奖的教学成果经再次凝练总结后可继续参与下一年度的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同一成果多次获奖按就高原则,不重复计算)。

    8.省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的推荐,优先从三峡大学第四届研究生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中遴选。

    9.申报教学成果奖的单位和个人应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和评审规则,若发现申报人申报材料中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或以不正当手段干涉评奖工作,一经查实,将撤销其参评资格,并取消其下届参评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已获奖者取消其获奖资格并予以公布。

    三、申报程序

    (一)学院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学成果,由成果完成人提出申请,填写《三峡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1),并提交有关评奖支撑材料,于2026年4月3日下午17:00前发电子邮箱540898016@qq.com。逾期不予受理。

    (二)学校评审

    研究生院对申报成果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出校级教学成果奖。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办公室

    2026.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