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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6年三峡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库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时间:2026-03-09 点击量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加强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建设,强化案例教学,构建符合专业学位特点的课程体系,提高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水平,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和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的意见》(教研〔2015〕1号)(附件1)、《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教研〔2023〕2号)(附件2)等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库建设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要求

    1、案例库建设以课程为单位,范围包括我校所有专业学位研究生现有培养方案中适宜采用案例教学的专业课程。

    2、项目负责人为校内在岗的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授课教师,系统讲授过相关课程,教学效果良好,熟知案例教学基本规范。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须在相应课程的实践领域具有丰富实践经验,鼓励业界导师、行业专家及研究生作为成员参与。

    3、案例库中的教学案例应能体现专业学位特点,具有一定先进性、创新性、典型性、启发性和综合性,反映相关行业发展现状及研究前沿,突出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的实践性需求。案例素材来源于教学实践、科学研究、生产建设、经营管理等工作实践。

    4、所申报案例库应实现以下要求:

    (1)每个课程案例库中至少应包含3个案例。案例应结合社会上热点问题,或领域内重点问题,或实践中代表性问题。

    (2)每个案例授课时间不少于1课时,总学时应不少于3课时。

    5、案例结构。案例的基本结构应包含正文和使用说明两大部分(具体格式可参考附件3)。

    6、学术规范。案例库建设应遵循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恪守学术道德,维护学术尊严。建设案例应真实可靠,不得以任何方式抄袭、剽窃或侵占他人学术成果,杜绝伪造、篡改文献和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因项目内容、成果或在建设过程引发的法律、学术、产权或经费使用问题引发的一切纠纷,责任由项目负责人承担。

    二、项目实施与管理

    1、校级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

    2、中期检查。项目建设半年后,项目负责人需向单位提交案例库建设进展报告,学院对项目进展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研究生院。

    3、项目结题。项目结题需完成以下工作:

    (1)成果提交:项目负责人向研究生办公室提交完整的案例,公开发表收录的相关成果证明材料。

    (2)案例教学评价:举行一次专业学位案例(原创)课堂教学公开课,由各单位负责组织3名同行专家听课,并对教学效果进行书面评价,组织听课学生填写《三峡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效果调查表》(见附件6)。

    (3)成果验收:组织召开结题验收会,对项目负责人提交的成果进行评审,对能否结题给出明确意见。学院以课程为单位建立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库,鼓励在案例库的基础上形成案例教材或讲义。

    4、鼓励各项目团队将撰写的教学案例投稿至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中国管理案例共享中心、中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中国临床案例成果数据库等全国性案例库。如有案例被全国性案例库收录,可直接作为结题标志性成果。

    5、项目建设期满,未达到结题要求的,学校视情况取消校级项目资格,收回资助经费。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得再申报研究生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项目。

    三、材料报送

    2026年4月3日下午17:00前,请项目负责人填写《三峡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建设项目申报书》(见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40898016@qq.com。逾期不予受理。

    学科建设及研究生办公室

    2026.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