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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木与建筑学院新进教师教学能力培养实施方案

    发布人: 时间:2024-05-27 点击量 :

    土木与建筑学院新进教师教学能力培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有效提升新进教师教学能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青年教师队伍,围绕新进教师教学能力培养以教学基本功培训为主线、聚焦“上好一堂课”,全面提升新进教师的上岗执教能力。根据《三峡大学新进教师教学能力培养管理办法》(三峡大教发〔2023〕4号),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对象

    (一)学校新入职聘用在教师岗位,无高校本科教学工作经历的专任教师;

    (二)根据相关要求有必要安排参加新进教师教学能力培养的青年教师。

    二、培养期

    新进教师教学能力培养期为2年,培养期内安排教学能力培养培训与考核,学院不得安排新进教师主讲课程。

    三、指导教师遴选

    新进教师教学能力培养期内,根据实际为新进教师配备1名指导教师,负责指导新进教师教学能力培养、助课和试讲课。

    1.新进教师入职时,所在系部根据其学科专业方向,结合专业发展及教学团队承担的教学工作量等系部实际情况,讨论确定新进教师拟加入的教学团队。

    2.所在系部推荐1名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好的教学效果的老师,作为青年教师的指导教师。

    3.由新进教师所在系部、指导教师、青年教师共同确定青年教师助课课程。

    4.由新进教师所在系部将青年教师指导教师及所助课程报学院教学办公室备案。

    5.由教学办公室将学院当年(学期)助课教师一览表报田家炳教育学院批准后,青年教师开始助课。

    四、新进教师教学能力培养培训内容和形式

    (一)师德培训:培养期内,参训教师每年完成不少于12学时的师德培训,培训内容为学院组织的线上或线下课程、讲座或相关活动等各类师德培训。参加学院师德标兵或先进典型案例材料组织、现场宣讲或师德师风主题活动等,可视情况置换一定的培训学时。参训教师须做好培训、学习情况记录,培训学时由学院统一审核。

    (二)教学技能培训。包括教学理论线上学习、教学技术集中研训、教学技能微格实训等内容,培训学时由学校负责审核。参训教师按学校统一要求参加教学技能培训。按照教师发展中心统一部署,学院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三)教师助课和试讲

    青年教师的助课和试讲,由指导教师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安排并进行指导。

    1.助课

    (1)青年教师每年助课学时数(计划学时)不得低于32学时,助课课程以拟主讲课程为主,以其他课程为辅。助课应至少全程听完主讲课程。

    (2)每学期结束后,青年教师填写学院新进教师听课记录本,学期末青年教师将指导教师签字认可的听课记录本,三峡大学课堂评价表(同行听课不少于3次),交流研讨记录总结(不少于1次),助课工作总结及下学期助课工作计划交教学办公室存档。

    2.试讲

    (1)指导教师根据青年教师助课实际情况,安排其试讲,试讲不低于16学时/年、不超过32学时/年。

    (2)试讲前二周,青年教师将指导教师确定签字的试讲安排报学院教学办备案。

    (3)教学办公室组织院督导同步参加试讲指导。

    (4)指导教师对青年教师试讲进行指导,做好试讲情况记录。

    (四)教师自主研修

    1.听课观摩。参训教师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到相关教师课堂听课观摩,每年不少于6次(校级不少于2次),做好听课观摩记录。

    2.交流研讨。参训教师积极参加学院、系部、教研室组织的相关教学、教研、科研交流讨论活动,交流研讨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做好交流研讨活动记录。

    五、学院组织教学技能中期考核

    按照教师发展中心统一部署,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指定专家担任考核组组长,由各学院负责具体组织教学技能中期考核。其他培训考核,按照《三峡大学新进教师教学能力培养管理办法》(三峡大教发〔2023〕4号)执行。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三峡大学新进教师教学能力培养管理办法》(三峡大教发〔2023〕4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