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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学动态

    土木与建筑学院普通本科学生第二次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人: 时间:2025-06-03 点击量 :

    根据《三峡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三峡大教〔2022〕27号)《三峡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办法》(三峡大教〔2022〕14号)文件精神和学校《关于开展2024级本科生第二次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教通字〔20257号)相关要求,为了进一步因材施教,发展学生个性,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

    成员组成如下:

    工作组长:邓华锋

    工作组成员:(排名不分先后)

    陈灯红  谢晓庆  王艳  蔡悦曼  徐丽莉

    二、转专业接收计划及分配形式

    学院

    专业(大类)

    转入计划

    土木与建筑学院

    土木工程

    35

    地质工程

    9

    建筑学

    6

    城乡规划

    6


    三、工作原则

    转专业工作遵循办学条件资源允许、学生自愿、尊重学院自主办学权利、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考核内容及综合考核分

    学院综合考核总分为100分。考核内容及权重组成如下:

    1、学习状态(权重25%

    2、转专业原因(权重25%

    3、发展规划(权重25%

    4、精神风貌(权重25%

    五、学院综合考核方式

    1.学院综合考核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专家小组成员中不少于50%为高级职称,由各专业面试专家和学工教师组成。

    2.学习状态主要了解学生高考成绩情况以及入学以来的学习态度和学习成效,此项考核满分100分。学习状态好者得分:85-100分,较好者得分:70-85分(不含85分),一般者得分:60-70分(不含70分),差者得分:0-60分(不含60分)。

    3.转专业原因主要了解学生对拟转专业的基本认识及转专业原因。此项考核满分100分。理由充分者得分:85-100分,较充分者得分:70-85分(不含85分),一般者得分:60-70分(不含70分),差者得分:0-60分(不含60分)。

    4. 发展规划主要了解学生的志向及对未来的发展规划情况,此项考核满分100分。志向远大者得分:85-100分,较远大者得分:70-85分(不含85分),一般者得分:60-70分(不含70分),差者得分:0-60分(不含60分)。

    5. 精神风貌主要评价学生的形象、气质、意志力、表达能力、活力等情况,此项考核满分100分。精神风貌佳者得分:85-100分,较佳者得分:70-85分(不含85分),一般者得分:60-70分(不含70分),差者得分:0-60分(不含60分)。

    六、面试由每位专家对学生学习状态、转专业原因、发展规划、精神风貌进行打分取平均值为面试成绩。专家组根据面试成绩汇总确定综合考核得分。

    七、工作时间及程序

    1.本次申请第二次转专业的学生于2025年6月3日至6月8日17:00前,登录教务系统填报转专业志愿。6月8日17:00报名结束后,学生不得再更改转专业报名相关信息。

    2.2025年6月10日至6月12日,各学院在教务系统中审核申请第二次转专业学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后,按要求在学院网站公示通过审批后具备转出资格的学生名单,公示内容包括学生姓名、学号、所在专业。公示期为2天,学生对公示有异议的,可向学院教学办提出异议

    3.2025年6月13日17:00前,学院将在教务系统中下载的学生转专业报名汇总表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教务处对上述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后,在6月17日之前将汇总名单交学生申请转入专业所在学院。

    4. 学院根据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对申请转入学生的考核工作。学院根据考核情况、其第一学年所修课程成绩是否达到合格标准(第二学期课程不含补考)且课程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百分制)排名在本专业前50%以内(含50%)、结合专业转入计划数,对拟接收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学生姓名、学号、所在专业、考核成绩、拟转入专业等。公示期为2天,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接收学院负责处理。学生可在接收学院的拟接收学生名单公示期满后5日内书面申请放弃转专业,逾期不再接受学生放弃转专业申请。各学院于2025年7月4日上午12:00前将拟接收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八、工作纪律

    1.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开展本次转专业工作,转专业相关工作人员应做到廉洁自律,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工作。凡有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依规依纪进行处理。

    2.转专业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报名参加转专业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报名参加转专业的,应主动报备。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如有类似情况的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凡应主动报备而未报备的,将依规依纪进行处理。

    3.学生在申报转专业志愿及转专业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其转专业资格,已转入新专业的退回原专业,并依规进行相应处理。

    4.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依规对转专业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土木与建筑学院

    2025年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