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严把毕业生“出口关”,结合我校往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抓牢质量管理
各学院要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领导,成立教学院长牵头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强化责任意识,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重点抓好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开题、中期检查、评阅、毕业答辩等关键环节。
二、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意识
各学院要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意识宣传,结合前三届毕业设计(论文)的抽检结果,重点关注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薄弱环节和问题短板,建立毕业设计(论文)“重点关注学生和指导教师”清单,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和监督机制,整体提升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
三、强化学生的教育引导
各学院、指导老师务必强化学生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引导,抓好学生的学术诚信教育和学术不端后果教育。组织学习教育部令第34号《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严禁出现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AI类软件直接生成论文等学术不端行为。
四、严格规范毕业设计(论文)各个环节
严格按照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时间节点推进工作,各学院要督促师生及时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完成过程性材料的上传与审核,确保过程性材料的规范性与材料导出的准确性。学校将在答辩前组织开展校级抽检送审工作(具体通知另行发布),抽检不通过的论文需根据送审意见整改后方可参加答辩。
五、强化学位论文抽检结果使用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结果作为学院目标考核、专业调整、专业招生计划、专业建设经费投入和教师相关考核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
教务处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