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三峡大学高等研究所的工作安排,现开展2024年度高教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应结题项目
1.2023年高教研究项目立项项目48项(见附件1:2023年三峡大学高教研究项目立项一览表);
2.2023年高教研究项目延期结题项目15项(见附件2:2023年高教研究项目延期结题一览表)。
二、结题要求
1.由项目结题负责人所属的学院(单位)进行结题验收初审,项目结题负责人应向所属学院(单位)提供相应的结题成果,由所属学院(单位)进行结题初审,形成是否同意结题的初审意见,学院(单位)分管教学工作负责人签署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在《三峡大学高教研究项目结题申请表》(附件4)的单位意见栏填写、盖章)。
2.各学院(单位)于9月13日前,将学院(单位)项目结题的预审情况汇总后填写《2024年高教研究项目完成情况汇总表》(附件3)、《三峡大学高教研究项目结题申请表》(附件4)一式二份统一报送高等教育研究所办公室(文科楼W-1403),联系方式:电话6393320,同时电子版请发送到高教所邮箱:gjs@ctg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3. 高等教育研究所负责对各学院(单位)提交的初审意见及成果组建结题验收专家组进行验收。学校将通过校内公文公布项目结题、延期、撤销情况。
三、项目延期、撤销
1.附件1中应结题而不能按时间和要求结题的项目,由学院(单位)提交纸质项目延期或撤销申请;
2.附件2中2023年高教研究项目延期结题的15个项目,应在9月13日前完成结题,无法完成的由学院提交纸质项目撤销申请。
3.以上汇总后由学院(单位)分管教学工作负责人签字、学院(单位)盖章后交高等教育研究所,未在9月13日前提交申请的项目由高等教育研究所直接撤项,撤项项目经费停止报销。项目主持人2年内不能申报高教教研项目,撤销的项目不得在教师职务、职称评审等工作中使用。
二、 经费报销
已获批的《2023年三峡大学高教研究项目立项项目》中的12项重点项目给予3000元经费资助,一般项目由单位资助或自筹。请重点项目负责人在高等教育研究所发布《2024年度高教研究项目结题情况的通知》后,11月8日前到高等教育研究所进行经费报销,学校将对未报销的经费予以统筹处理,且不再重新报销。
三峡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