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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学动态

    关于开展2023级建筑类专业分流的通知

    发布人: 时间:2024-06-03 点击量 :

    根据《2021版建筑类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三峡大学土木与建筑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方案》,学院将组织开展2023级建筑类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建筑类分流到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现将专业分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教学工作、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其他院领导、系部主任、教学办主任、学工办主任、专业负责人,负责专业分流领导工作、确定分流指标及具体实施分流。

    二、专业分流指标

    按照《三峡大学土木与建筑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方案》,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专业发展要求确定23级建筑类学生分流到建筑学专业人数不少于26人,城乡规划专业人数不少于26人。

    三、专业分流时间安排

    115周前,学生完成第一学期已修必修课成绩核对;专业分流领导小组加强学生对专业的了解,使学生根据自身情况有目的的进行专业分流前的准备;做好专业志愿摸底工作。

    2、第15学院教学办公布学生第一学期已修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排名。

    3、第15周工作领导小组按附件3:《三峡大学土木与建筑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方案》,组织学生填写专业分流申请表,原已有专业因学籍异动进入大类学习的学生不用填写,按原专业学习。

    学生填写附件1:《土木与建筑学院建筑类专业分流志愿表》;后交各班班长,各班班长统计汇总本班学生填报的分流专业志愿,填写《土木与建筑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汇总表》,并于第15周周四12:00之前将本班的专业分流申请表(纸质版)、附件2《土木与建筑学院专业分流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交学院教学办公室(地学楼315)。

    附件2:《土木与建筑学院专业分流汇总表》电子版材料请在第15周周四12:00之前发送至304631101@qq.com

    4、第16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生专业志愿及各专业控制人数开展专业分流、编班,并将分流结果公示三天。

    5、第16周教学办将分流结果报教务处。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三峡大学土木与建筑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方案》执行。

    附件1:《土木与建筑学院建筑类专业分流志愿表》

    附件2:《土木与建筑学院专业分流汇总表》

    附件3:《三峡大学土木与建筑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方案》

    附件4: 23级建筑类第一学期学生已修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排名

     

    土木与建筑学院

    2024.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