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本科生导师建设,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充分调动本科生导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结合我院实际,决定开展2024年本科生导师考核情况,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我院全体本科生导师
二、考核组织:
评选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任副组长,小组成员由学工办相关负责人组成。
三、评比条件:
(一)恪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责任心强,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成长与成才。
(二)熟悉教育教学规律,教学经验丰富,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管理水平及较强的科研能力。
(三)熟悉所指导学生所在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教学环节,熟悉学校有关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的规章制度。
四、本科生导师职责
(一)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帮助学生端正专业思想和学习态度,注重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促进学生知识、能力与素质的协调发展。
(二)针对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知识结构优势,指导学生做好学业规划和职业生涯规划。
(三)针对学生在不同学习阶段的特点进行指导。对低年级学生重点帮助他们尽快完成从中学生到大学生的角色转变,尽快融入和习惯大学的学习和生活,重点加强专业教育;对高年级学生重点培养他们的专业素质和科学素养,为学生考研、出国留学、就业、创业提供咨询、指导和帮助。
(四)引导学生参与科学研究,让学生早进团队、早进项目组,有意识培养学生的文献和信息检索能力、实践动手能力和科技创新能力。指导学生申报科技创新研究课题、参加校内外科技竞赛、撰写并发表高水平科研论文。
(五)与学生保持经常性的沟通与交流,对学生的指导,可采取集体指导与个别指导相结合的方式,每月集体指导或者个别指导均不少于1次,对有特殊学业需求的学生应及时给予指导。加强与本科生的日常沟通和学术交流。
(六)在学院工作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生管理工作,工作须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
四、考核程序
(一)材料上交
1、本科生导师需提供考核表(纸质版电子版均交)纸质版交至水电楼学生工作办公室505-1,电子版交至58300932@qq.com(见附件1),本科生导师名单(见附件2)
2、本科生导师工作手册
3、所有材料上交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
(二)考核结果
根据评议小组共同商讨,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成绩排名在前20%的视为考核结果优秀,按照学院2024年最新绩效管理办法给予考核优秀的老师奖励。考核结果将作为教师年度工作考核、岗位聘任、评优评先、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
土木与建筑学院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