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木与建筑学院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5年三峡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时间:2025-04-22 点击量 :

    为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大会精神,基于研究生分类培养的要求,加强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积极培育省级及以上研究生精品课程、优秀教材、教学成果奖,现开展2025年校级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申报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人才培养方案中已开设的且具有良好基础的核心课程,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和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写的《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可共享在线课程;新增学位点人才培养方案中拟开设的核心课程。

    二、申报要求

    1、课程负责人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两年及以上研究生课程教学经验(新增学位点除外)。

    2、课程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主持1个课程建设项目;每位教师最多参与2个项目。

    3、各单位组织申报、推荐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时,要统筹考虑课程建设与教学团队建设,突出成果导向,积极培育省级及以上的精品课程、教材和教学成果奖。

    三、申报流程

    1、个人申报

    项目申报人认真学习《三峡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管理与实施办法》(三峡大研〔201645号)(附件1),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和课程教学目标撰写《三峡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2),5月12日下午下班前将电子档发徐老师。

    四、项目的实施与管理

    1、校级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1-2年,以立项时间开始计算。项目中期考核在立项1年后进行,中期考核不合格将停止资助并取消立项。

    2项目结题验收标志性成果为(以下A、B、C、D任选1项)A、出版专业特色教材1部;B研究型课程+全校公开示范课(提供公开课内容、时间、地点、专业班级,同行听课照片和同行听课评价表)C、课程案例库(不少于5个案例)+发表教研论文1篇(须标注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D、可共享在线课程视频形式包括PPT录屏讲解、教师出镜讲解、实景授课、动画演示、专题短片、访谈式教学、对话式教学等。

    3研究期满不按要求申请结题的项目,以及申请结题但验收未获通过的项目,学校将予以撤销。撤销的项目不能在教师职务、职级评审等工作中使用。项目负责人及成员2年内不得申报研究生院任何项目和奖励。


    学科建设及研究生办公室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