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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 2025年新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时间:2025-03-06 点击量 :

    为加强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博士生导师)队伍建设,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教研〔202011号)《三峡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招生资格审核管理办法(暂行)》(三峡大研〔202237号)(附件1)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新增博士生导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一)遴选的学科范围

    遴选范围为我已有的博士学位授权点学科:

    1.学术学位:0814土木工程

    2.专业学位:0859土木水利

    (二)申请人范围

    1.校内现任教师;

    2.拟聘请的海内外高水平人才;

    3.与学有稳定合作关系的校外高水平人才。


    二、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遴选的基本条件参照《三峡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上岗资格审核管理办法(暂行)》(三峡大研〔202237号)(附件1)第三章第七条的相关规定。基本条件中“近五年”的时间范围为202031日至2025228日。

    (二)学术条件

    遴选的学术条件参照《三峡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上岗资格审核管理办法(暂行)》(三峡大研〔202237号)(附件1)第三章第八条的相关规定。学术条件中“近五年”的时间范围为202031日至2025228日;“近三年”的时间范围为202231日至2025228日。


    三、其他申报博士生导师遴选的情况

    申请直接认定、破格推荐或校外人员申报博士生导师资格的条件参照《三峡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招生资格审核管理办法(暂行)》(三峡大研〔202237号)(附件1)相关规定执行。

    注意:20241217日,经三峡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第65次会议审议并决定:《三峡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招生资格审核管理办法(暂行)》(三峡大研〔202237号)第九条直接认定为博士生导师的条件中,第二款“获批主持T级横向项目1项”。调整为:“获批主持与博士点学科方向相关的T级单项横向项目1项(不含累计),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可直接认定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但不能直接认定为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四、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

    研究生系统内2025年博导遴选批次开放后,申请人对照“附件2: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教师申报流程”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完成网上申报,生成《三峡大学新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批表》,经申请人所在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414日下午1700之前提交学科建设及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徐老师处

    (二)相关程序

    学院学术委员会评议、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相继评议。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评议通过的名单及相关信息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送校学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