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博士生导师)队伍建设,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教研〔2020〕11号)《三峡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招生资格审核管理办法(暂行)》(三峡大研〔2022〕37号)(附件1)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新增博士生导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一)遴选的学科范围
遴选范围为我院已有的博士学位授权点学科:
1.学术学位:0814土木工程
2.专业学位:0859土木水利
(二)申请人范围
1.校内现任教师;
2.学院拟聘请的海内外高水平人才;
3.与学院有稳定合作关系的校外高水平人才。
二、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遴选的基本条件参照《三峡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上岗资格审核管理办法(暂行)》(三峡大研〔2022〕37号)(附件1)第三章第七条的相关规定。基本条件中“近五年”的时间范围为2020年3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
(二)学术条件
遴选的学术条件参照《三峡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上岗资格审核管理办法(暂行)》(三峡大研〔2022〕37号)(附件1)第三章第八条的相关规定。学术条件中“近五年”的时间范围为2020年3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近三年”的时间范围为2022年3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
三、其他申报博士生导师遴选的情况
申请直接认定、破格推荐或校外人员申报博士生导师资格的条件参照《三峡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招生资格审核管理办法(暂行)》(三峡大研〔2022〕37号)(附件1)相关规定执行。
注意:2024年12月17日,经三峡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第65次会议审议并决定:《三峡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招生资格审核管理办法(暂行)》(三峡大研〔2022〕37号)第九条直接认定为博士生导师的条件中,第二款“获批主持T级横向项目1项”。调整为:“获批主持与博士点学科方向相关的T级单项横向项目1项(不含累计),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可直接认定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但不能直接认定为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四、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
研究生系统内2025年博导遴选批次开放后,申请人对照“附件2: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教师申报流程”,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完成网上申报,生成《三峡大学新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批表》,经申请人所在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于4月14日下午17:00之前提交学科建设及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徐老师处。
(二)相关程序
学院学术委员会评议、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相继评议。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评议通过的名单及相关信息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送校学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