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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2024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重要工作提示

    发布人: 时间:2024-03-13 点击量 :

    一、学位论文抽检工作。一般于3月底或者4月初开始,按省学位办要求进行上一年度的学位论文抽检工作。请研究生导师们务必重视。

    二、预答辩:

    硕士预答辩应设立评议小组:一般由3位同行专家组成(校内、校外不限),设组长1人,预答辩专家应为导师。答辩人导师需为评议小组成员,但不得担任组长。预答辩另设秘书1名。

    博士预答辩评议小组:预答辩应设立评议小组,由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3至5人组成,设组长1人,预答辩专家应为博士研究生导师。申请人导师可作为评议小组成员,但不得担任组长。预答辩另设秘书1名。

    1、申请答辩的全日制研究生必须进行预答辩,凡没有进行预答辩或预答辩未能通过的不能进行论文评阅。

    2、没有通过预答辩的研究生,须根据预答辩委员会的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重大修改,6个月后1年之内再重新进行学位申请。

    3、须于4月04日前完成预答辩并将预答辩结果提交至“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三、论文形式审查:

    研究生须于4月8日下午17:00前将学位论文以纸质版的形式打印一本交学科建设及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徐老师处,学院将组织教师对论文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不通过者,论文不得外审。

    四、论文盲审:

    1、研究生须于4月12号前将修改后的学位论文提交至“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用于学位论文评阅。(含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下同)。硕士学位论文继续采用“双外审”的盲评机制。博士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院统筹送审。另外,研究生院会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学位论文进行送审,被抽取的学生论文必须以研究生院规定的时间节点之前提交系统。

    2、4月15日-16日学院集中将学位论文送审。

    3、5月6日之前收齐论文外审意见。

    4、5月11日之前学生按照评阅专家的意见修改论文,并准备印制论文用于论文答辩。同时,导师需要对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格式审查。2023年学位论文格式规范采用最新的格式规范。

    五、论文答辩:

    1、硕士研究生答辩委员会组成要求:

    答辩委员会由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5人组成,其中至少有1名校外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必须有硕导资格且具有正高职称。答辩委员会至少有1人为学院学位分委员会成员、或者学院学术分委员会成员。

    2、博士研究生答辩委员会组成要求:

    答辩委员会由7位正高级职称同行专家组成,其中应至少有2人为校外专家,7人中非博导专家不得超过1人。答辩委员会至少有1人为学院学位分委员会成员、或者学院学术分委员会成员。

    3、答辩委员会另设答辩秘书1名。

    4、研究生本人导师不得进入答辩委员会,可列席答辩会。

    5、学位论文答辩必须于5月31日前全部完成。

    六、学位论文复制比

    1、检测内容:学位论文PDF格式全文。

    2、总文字复制比<20%(不含自引部分)的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博士学位论文、非全日制硕士学位论文),方可正常申请学位。

    七、学位论文格式

    研究生院对学位论文格式及规范进行了重新修订,以最新的版本为准(见附件)。请各位导师对学位论文进行格式规范把关。

    土木与建筑学院学科建设及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2024.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