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博士生导师)队伍建设,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教研〔2020〕11号)《三峡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招生资格审核管理办法(暂行)》(三峡大研〔2022〕37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新增博士生导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博士生导师是博士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承担着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使命。博士生导师是因博士生培养需要而设立的重要岗位,博士生导师的遴选工作应有利于学科的建设与发展,有利于为国家培养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层次专门人才。遴选工作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
二、遴选范围
(一)遴选的学科范围
1. 学术学位:0814土木工程
2. 专业学位:0859土木水利
(二)申请人范围
1.校内现任教师;
2.学校拟聘请的海内外高水平人才;
3.与学校有稳定合作关系的校外高水平人才。
三、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遴选的基本条件参照《三峡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上岗资格审核管理办法》(三峡大研〔2022〕37号)(附件 4)第三章第七条的相关规定。基本条件的时间范围为 2019年3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
(二)学术条件
遴选的学术条件参照《三峡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上岗资格审核管理办法》(三峡大研〔2022〕37号)第三章第八条的相关规定。科研成果与条件的时间范围为2019年3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
四、其他申报博士生导师遴选的情况
申请直接认定、破格推荐或校外人员申报博士生导师资格的条件参照《三峡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上岗资格审核管理办法》(三峡大研〔2022〕37号)相关规定执行。
五、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如实填写《三峡大学新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批表》(附件1),按照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规定的时间提交至指定的相关办公室。其中,校内申请人将本人审批表中涉及到的科研成果、科研项目(经费)内容从“三峡大学科研管理系统”导出并打印作为支撑材料,系统无法导出的成果与条件,需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作为支撑材料;校外申请人填写表格并提供相关科研成果、科研项目(经费)及科研条件的复印件作为支撑材料。
每位申请人的支撑材料按照:目录、最高学历及最高学位证书、纵向项目、横向项目及新增到账经费、论文、获奖、著作(教材)、批示(采纳)、专利、成果转化、标准、省级及以上学会担任职务、人才计划项目(称号)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顺序装订成册。
注:申请人填报的纵向与横向科研项目新增到账经费核算时间段应为近三年(2021年 3月 1日至 2024年 2月 29日)。
(二)学院评议
六、材料报送
请于2024年4月19日(周五)17:00之前,将以下材料报送学科建设及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1.被推荐申请人的《三峡大学新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批表》(附件1)(纸质版及电子版),支撑材料1套(纸质版复印件、电子版);
2.《2024年三峡大学新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学术评议表》(附件2)(纸质版及电子版);
3.《新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材料一览表》(附件3)(电子版);
4.《2024年三峡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情况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及电子版)。
学科建设及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2024年3月7日